尚伦生:官员受贿的数字为何一年比一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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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2-02-07 17:34:24
南京大学的孙国祥教授对于2010年全国法院宣判的12名省部级官员的受贿案件(这12名官员按照受贿数额排序为: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原天津市委常委皮黔生、原贵州省原政协主席黄瑶、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原吉林省人大副主任米凤君、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原福建省委常委陈少勇、原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朱志刚、原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康日新、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做了专题分析,总结了这些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受贿犯罪的六大特点。其中一个特点便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12名罪犯共计受贿11252万元,平均达937万元;受贿最多的为陈绍基,受贿2959.5万元;受贿最少的为黄松有,受贿390万元(见孙国祥:《受贿罪量刑中的宽严失据问题》,载《法学》2011年第8期)。
孙教授研究的这些对象,是2008或2009年以来查处、2010年法院宣判的案件。
据媒体披露,2011年全国法院又宣判了4名省部级官员贪腐的案件,其中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受贿3318万元、原宁夏自治区副主席李堂堂受贿768万元,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1022万余元。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受贿746万余元。这四名省部级官员中,除李堂堂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另三人均被判处死缓。
与2010年宣判的陈绍基相比,许宗衡受贿的数额又创新高,比陈绍基高出350万元左右。就连本年度宣判的案件中受贿最少的张春江,受贿数额也比上年度受贿最少的黄松有一下子高出356万元。有媒体曾披露,自2010年和2011年以来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还有7名未宣判,包括铁道部长部长刘志军等人。据说,刘志军受贿的数额可能会再创60年以来省部级官员受贿数额的新高。
官员受贿的数字为何一年比一年高?
一是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过去收10000元给人家办事,现在可能会因为物价的上涨因素,收100000元才办同样的事,这应当是部级官员受贿数额不断走高的客观因素之一。
二是如学者们所研究的那样,对于高官贪腐的问题一般不易查处,当纪检、检察部门查处时,高官们已经腐败了很长时间,积攒的财富数额很容易就达到巨大或特别巨大。
三是领导干部们私心重、贪欲强。
四是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虽然中央出台了不少规定,但最关键、最根本的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迟迟不能出台。官员的财产不公示,社会不知情,官员们就少了许多顾虑。一位官员曾私下说,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之所以迟迟不见出台,确实存在许多困难。除了制度设计等技术原因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现实问题:现在县级以上的官员中,动辄家庭财产上千万、上亿元的很多,一旦公开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五是干部提拔任用方面存在制度漏洞。在一些官员受贿的案件中,有一部分赃款就被他们用于为自己买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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