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电视台采访: 宪法的修改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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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3-08 21:28:19
/ 个人分类:律师随笔
土耳其电视台采访:宪法的修改与完善
3月8日下午,土耳其电视台的制片人到高通律师事务所,就中国宪法的修改与完善等问题采访了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敬云川律师。据土耳其电视台朋友介绍,土耳其的宪法制定于1923年,现在修改的呼声很高。了解中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情况可以为土耳的宪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敬云川主任介绍了新中国建立后宪法的起草和制定经过,特别是1982年宪法和其后几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中国宪法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宪法确立了非常不同的政治制度。西方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三权分立,各个国家机构相互独立和互相制衡;而中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委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政府、军事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等都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执行机关,要向人大报告工作。人大还享有重大事项决策权和人事方面的选举权等。
中国的宪法在1982年之后经过了四次修改,将保护私营经济、私有财产和保护人权以及依法治国等重要内容写入了宪法。目前有待完善和最有争议的主要是宪法实施中的问题,如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宪法在司法实践即具体案件中的应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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