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政法委副书记被纪委熟面孔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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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6-02 13:20:21
原湖南省江华县政法委副书记徐茂军2005年1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宣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位曾经的县政法委领导上诉、申诉及上访4年之后,2009年11月23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徐茂军无罪。
在今天标题为【政法委副书记因"受贿"获刑 申诉4年改判无罪】的长篇报道中,人们难得窥见当地纪委和检察官是如何“深挖”所谓受贿罪行的,其方法和手段恐怕并非此地独出心裁。
——检察官对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徐茂军说,“早上8点前交代清楚,属于组织内自查自纠,8点钟以后嘛,就是敌我矛盾了。”
——徐茂军说,不交代的后果是不允许睡觉。审讯徐茂军的人都是一些“熟悉面孔”,“但他们叫你站就得站,连刷牙上厕所都要征得同意。”徐说,办案人员认为其“态度不好”,把他转移到另外一个10来平方米的房间。
——2005年8月,纪委及检方审讯徐茂军的场所转移到了永州市。“刚‘双规’时,我的心情还是很平静的,我没有问题啊。”徐茂军说,而这次,则是“恐慌,害怕”———经过50多天的审讯,他称身心几近崩溃,“我不停向他们哭诉请求,‘兄弟们帮帮忙啊,只要让我出去怎么讲都行’,出不去,我讲不清楚啊。”
——8月2日中午,江华县检察院宣布批捕徐茂军,并将其投入看守所刑拘。戴着手铐的徐茂军嘶声哭求,“不要这样搞我啊!”徐回忆称,“你们这么搞我,我不服,我要反映!”
——2006年起,徐茂军开始了向市、省、中央相关部门的申冤之路。引起相关上级部门及领导重视的,并不仅是徐茂军等人反映的刑讯逼供行为,而是行贿人漏洞百出的供述。
——侦办完徐茂军案不久,原江华县纪委书记蒋米田调任道县县委调研员,行政级别升至处级。
——原公诉机关,力主起诉徐茂军的江华县检察院检察长朱跃陆,平调至祁阳县检察院任检察长。
4年来,徐茂军倾家荡产申诉,终获无罪,而当年那些将无罪之人整得生不如死的制造案冤者照样升官,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借公权力如此践踏人权,辱没公正,他们就不该遭受作孽的报应,就不受良心的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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